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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10-053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浙广局发〔2010〕161号 有效性: 失效
主题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机构: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SP59-2010-0002 成文日期: 2010-07-16

关于严肃宣传纪律强化导向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16 09:54 浏览次数:次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集团):

  近年来我省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和播出机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宣传舆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宣传管理的一系列规定,积极开展净化荧屏声频工作,不断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和品位,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的新闻信息和文化娱乐内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但是,面对国际国内环境的新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媒体竞争的新格局,当前有些广播电视媒体办台理念出现偏差、导向意识不强、自律把关不严、片面追求收听收视率和经营创收指标,有些广电管理部门管理缺位、放松监管制度和职责,以致部分播出节目中出现政治导向差错、价值导向偏误、内容格调庸俗低俗等问题,严重违反了宣传管理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广播电视的形象和声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严肃宣传纪律,强化导向管理,现就坚持新闻立台和加强重点类别节目管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新闻立台意识,推进新闻立台实践,坚持正确的办台办节目方向

  新闻立台是广电媒体作为党和政府喉舌这一根本属性的内在要求,是广播电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导舆论的重要体现,是广播电视引导社会、教育人民、促进发展的基本职能,是广播电视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增强公信力、权威性和影响力的迫切需要。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坚持新闻立台、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先进文化引领能力,作为广播电视最大的政治、最硬的道理和最根本的方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毫不动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尤其要坚定主心骨、建好主阵地,牢牢把握办台办节目的正确方向,强化新闻立台的理念和实践,增强正确处理广播电视政治属性与产业属性、新闻传播功能和文化娱乐功能、意识形态传播规律和市场运作规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的能力,提高对各类节目、各个环节的全方位导向管理的水平,坚守广播电视媒体的政治方向、社会责任和公益使命。

  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从办台理念、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人才保障、激励机制等方面,为新闻立台创造良好的环境。要从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的分工定位、布局结构和新闻类节目的播出时段、播出数量、节目类型、报道质量、传播效果、考核评价等方面,积极研究探索新闻立台的总体规范标准。要加强对新闻、对农、少儿等公益性突出的频道及节目的建设工作,争取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特别是要加大对新闻综合频率频道的支持力度,增加新闻类节目的播出数量,提升新闻报道的整体质量,深化新闻宣传的创新能力,扩大新闻品牌的社会影响,增强新闻传播的引导能力。要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的绩效考核要突出强化新闻导向和舆论引导力、影响力的考核,坚决克服和纠正收听收视率和经营创收指标的考核硬性量化、宣传导向的考核软性虚化的倾向。

  二、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类别广播电视节目的导向管理

  1.牢牢把握新闻节目和纪实类、法制类、证券类节目的正确导向。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形成主流舆论强势。要稳妥把握突发事件报道,按照省委《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按照公开透明、及时准确、有序有度的原则做好应急报道,严格控制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报道量。要加强重大热点问题舆论引导,防止干扰和影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当前特别要审慎把握有关房价、物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改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报道,防止渲染炒作,注重正面宣传,深入解读国家政策,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要依法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增强舆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握好报道数量和规模、时机和节奏,做到事实准确、客观全面、以理服人,发挥舆论监督反映民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维护稳定的积极作用。要纠正民生类新闻报道负面内容过多和同质化、碎片化的报道方式,提升报道的深度,增强报道的人文内涵和节目的整体品位。各类新闻报道必须恪守真实、客观的原则,坚决杜绝编造、歪曲事实,臆造新闻事件,炮制、炒作虚假新闻的行为;坚决禁止有偿新闻;切实防止新闻频道、栏目泛娱乐化现象。

  要切实加强纪实类、法制类节目的引进报批和审查把关,防止误导受众、影响稳定和出现政治性差错等责任事故。纪实类节目要注重正面引导,增强教育意义,纠正选题边缘、猎奇,负面题材比例过大、报道内容和方式违法违规等问题。涉及未成年人题材的纪实类节目,必须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把关。法制类节目必须知法守法,坚持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弘扬社会正义、维护社会公德、传播法制精神为定位,不得炒作各类案件特别是个别恶性案件;不得对犯罪行为、作案手段、犯罪心理作过细描写和分析;不得渲染血腥、暴力、色情、恐怖的情节、场景和对犯罪细节进行情景再现;不得披露政法机关办案细节、侦察手段等内容;不得以犯罪细节、作案手段、案情变化和公安、检察、司法部门的侦破方法、审讯技巧等设置竞猜题目;不得以娱乐方式表现涉案题材;经济类、生活类、服务类、娱乐类等非法制类节目,一般不得出现涉及刑事犯罪案件的内容。

  要严格加强证券类节目内容管理,切实维护的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广电媒体的公信力。证券类节目必须符合证券投资咨询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要求和行业自律规范,必须为播出机构自制自播。播出股票软件、终端等证券信息类产品广告必须经证监局审查并进行风险警示。不得播出咨询机构提供的节目,不得与咨询机构进行商业化合作,不得播出虚假、片面和误导性信息,不得播出招揽客户内容,不得播出参与证券节目的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不得宣传过往荐股业绩,不得对具体的股票、投资产品价格涨跌或市场走势做出确定性判断。

  2.切实纠正婚恋交友类、情感故事类、选秀类、谈话类、综艺娱乐类等节目的低俗倾向。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管理通知》、《关于加强情感故事类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的管理》等的各项规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正确把握上述各类节目的导向。婚恋交友类节目要充分体现引导功能和服务功能,防止出现嘉宾身份造假、言语低俗、行为失检,主持人引导乏力,以及放任拜金主义等不健康婚恋观和公开讨论涉性话题等错误。情感故事类节目要坚持人物、内容真实,格调健康向上的原则,防止为吸引观众眼球、追求收视率而炒作边缘题材、热衷情感窥私、展示阴暗心理甚至造假编假。婚恋交友类节目、情感故事类节目一律不得邀请个人品行有问题或有争议的人物参与节目,一律不得现场直播。选秀类节目要把握积极、健康、向上的基本定位,并按国家广电总局相关规定履行审核报批手续,在活动和节目的环节设计、评委选择、选手表现、表演内容等方面,要符合社会公认的价值取向、道德标准和大众审美观念,不得制造低俗噱头和刻意煽情,不得采用手机、电话、网络等任何场外投票方式,不得以各种方式误导、诱导场内观众投票,不得设立奖金和奖品。谈话类节目要切实纠正嘉宾选择不当、话题边缘负面、内容低俗无聊、是非美丑不分等问题。综艺娱乐类节目要切实纠正主题策划、形式设计不当,语言、画面粗俗甚至故意设置审丑环节等做法。直播节目要遵守延时播出、全程把关的规定。各类节目要严格执行播前审查和重播重审制度。

  3.坚决清理医药卫生类节目中的违规内容和各类不良广告。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目策划、制作和播出违背伦理道德、亵渎科学文明的节目、栏目。医药卫生类、健康咨询类节目不得邀请无行医资质的人员作为嘉宾参与,禁止出现胡编乱造、违反科学、夸大疗效、误导受众的内容,禁止讨论涉及性生活、性经验、性体会、性器官和性药功能等内容的话题,禁止播出虚假违法、夸大宣传以及含有涉性内容的各类不良广告和电视购物短片,切实维护《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4.严格加强影视剧、动画片播出内容的导向管理。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认真执行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黄金时段足球比分网播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动画片播出管理的通知》等的规定,增加弘扬主旋律的优秀现实题材足球比分网和国产动画片的播出比例。要认真执行影视剧、动画片播出的播前审查和重播重审的管理制度,严格加强政治导向、思想价值导向的把关。要适当控制古装题材足球比分网的播出数量;要按照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要求,严格控制涉案剧的播出数量和时段安排;不得播出未经管理部门审查通过或未按审查意见修改的影视作品;禁止在各类影视鉴赏类栏目中播出涉嫌反动有害、淫秽色情、暴力低俗、侵权盗版的影视节目。

  5.严肃整治互联网等新媒体传播不良视听节目的行为。

  在大力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同时,紧紧抓住准入、监管和退出等关键环节,按照《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要求,落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持证运营制度,研究探索数字电视信息服务内容及手机电视、IP电视、车载电视、楼宇电视等新媒体及节目集成播控平台管理的途径和办法,完善相关法规,加强内容导向管理,确保信息传播安全。要坚决关停无证播放视听节目及传播违法违规节目的网站,深入开展整治手机和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暴力低俗行动,坚决封堵各类有害信息的传播蔓延。

  三、严格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采编播人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采编播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坚持良好的职业精神,规范自身的职业行为。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严格执行广播电视新闻采编播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节目导向把关制度。要特别重视加强节目主持人的言行规范,促进节目主持人明确自身定位,坚持服务观众,自觉塑造高尚的人格品德,准确把握节目的导向和基调。要坚决纠正节目主持人搞奇装异服、怪异发型,模仿港台腔、随意播讲方言和恶搞出格、以丑为美等低俗行为。

  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创新推进“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把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结合起来,把导向要求融合到新闻业务中去,切实提高广播电视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政治敏锐性,增强应对复杂局面、把握正确导向能力,树立和维护新时代广播电视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落实各项宣传管理制度,加强各类节目审查、把关和监控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自觉执行各项宣传管理规定,强化行业自律,优化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把好各类节目的制作关、审查关、播出关,守住思想政治底线、道德价值底线、客观真实底线。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管理责任制,在宣传导向管理上,各播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全程、全方位把控。要全面、客观、科学地看待收听收视率,纠正唯收听收视率和片面追求收听收视率的错误倾向。各播出机构要建立导向管理和问责制度,对违反新闻宣传纪律、造成导向失误的相关人员,要按照工作职责严肃追究。要着力推进广播电视新闻类等节目的品牌建设,以更多更好的品牌节目占领荧屏声频,吸引受众,赢得市场,从源头上遏制低俗节目和不良广告的生存空间,营造健康向上的视听环境,提升广播电视行业的社会形象。

  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完善对播出机构的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播出机构宏观管理,突出对新闻舆论引导力、社会影响力、公众美誉度等方面的考评,引导广播电视媒体坚持正确导向、提高报道质量、担当社会责任,使广播电视媒体特别是新闻频率频道和新闻类节目更好地发挥舆论引导主功能和主阵地作用。要强化管理意识、履行管理职责、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以管理保导向保安全、促改革促发展。要通过进一步贯彻违纪违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警告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报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纪违规行为扣点警示实施办法》、《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节目特别是重点类别节目的日常监控评议,做到预警指导、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和纠正节目中出现政治导向差错、价值导向偏误等问题,坚决抵制低俗之风,净化荧屏声频。要探索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和沟通联动机制等工作制度,形成对节目导向的监管合力。对播出机构发生违规问题要及时督查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要通过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综合管理,促进广播电视媒体全面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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