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57/2016-00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浙新广发〔2016〕52号 | 有效性: | 废止 |
主题分类: | 广播、电影、电视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ZJSP59-2016-0004 | 成文日期: | 2016-04-13 |
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原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4月13日